2019年4月2日下午,著名税务会计专家孙研玲老师为会计学院师生对“减税降费政策”进行了解读。首先,孙老师讲到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深化增值税改革”,进一步通过“刘昆部长答记者问”的内容总结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持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着力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来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减税降费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深化增值税改革是今年减税降费的核心内容”。那么,增值税税率调整,谁才是真正的受益者?孙老师通过举例分别从国家、制造企业和终端消费者角度分析计算了增值税率变化带来的税负变化,指出增值税是价外税,相对于中间流通环节的企业来说,增值税只是代国家暂收的金额;进一步地,孙老师计算了增值税率下降对于不同行业的影响的差异,发现此次调整税率对原适用16%税率的企业正向影响最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会较大幅度下降,对原适用6%税率的企业负向影响最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会较大幅度上升,而对于类似房地产和建筑业的企业,其销售额适用10%税率,但采购的原材料很多是适用16%税率的,此次税率调整后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理论上会大幅增加。此外,除去降税率,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还体现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税收工作逐步实现法制化,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随后,孙老师也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主要分析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中各条款,这类措施“突出了普惠性实质性将税”、“实打实、硬碰硬、增强企业获得感”、“切实可行、简明易行”,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时指出“小微企业已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在对“减税”进行充分解读后,孙老师针对“降费”与师生进行了更深入的沟通。此次“降费”最关键的地方在于“降低社保费”,具体包括降费率、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底、再次强调各地要稳预期、保待遇、保发放,以及其他一些措施。孙老师通过列举实际中企业面临“社保入税”的“恐慌”,形象生动地分析了社保与税的关系,以及对应的机构改革变化,使学院师生能够快速了解当前民生政策带来的切身变化,并通过当前一系列政策做出了未来可能开征社保税的猜想。孙老师对于税法政策变化深谙于心,同时有着丰富的企业税收筹划咨询经验,对减税降费政策的详细解读,使学院师生能够在短时间内对增值税税率调整和降低社保费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无疑是一场税法政策学习的饕餮盛宴,也使得学院师生能够从单一的学术写作中脱离出来,关注企业纳税缴费的实际情形,寻找更接地气更有意义的研究选题。(王婉婷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