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下午,会计学院举行了第124次学术论坛,由会计学院院长吴秋生教授向学院师生讲授:新证券法对CPA审计的影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一锤定音: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经过时间的沉淀,新证券法于2019年12月28日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20年3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新证券法的颁布正是时代之所趋,也正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期决定性作用”的题中之意。根据新证券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吴老师分别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介绍:(1)IPO注册制对审计师的影响;(2)审计资格备案制对审计师的影响;(3)强化信息披露地位和作用的影响;(4)加大违法违规成本的后果影响。吴老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注册制的概念、重要特征以及与核准制的区别,并从审计师的业务量、责任、审计质量和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等方面分析了注册制对审计师的影响。其次,吴老师介绍了事务所从“双批准”制变为“双备案”制所产生的效应以及如此转变的理由,并从审计成本、审计市场竞争性和审计关系错配等方面说明了新证券法取消资格行政许可对审计师的影响。然后,吴老师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分析了新证券法对信息披露地位的影响及其产生的作用,认为注册制凸显了审计意见在IPO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就提高了对企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强化了审计师的责任。最后,吴老师在新证券法的学习中发现,新证券法加大了审计师的处理处罚力度,也提高了处罚的概率,这会加大审计师的违法违规成本,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影响便是进一步强化了审计师的责任。
吴老师的深入讲解,提高了学院师生对新证券法的认识和理解。在吴老师的讲解结束后,学院师生就讲解过程中提到的审计过程中重大事项特别是未来事项的审计鉴证问题、自愿披露的信息审计标准问题、新证券法对进行备案的事务所组织形式是否应该规定问题,以及财政部的《分类分级备案办法》是否合理问题等,进行了热烈讨论与交流。(会计学院郭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