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2010-2015年)》(晋学位〔2010〕6号)的精神和山西财经大学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现状和发展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2013年6月4日会议决定,改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委员会。
顾 问:郭泽光(山西财经大学校长,本院教授)
刘中朝(山西财经大学副书记,联系本院的校领导)
主 任 委员:吴秋生(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
副主任委员:董跃进(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 李端生(本院正处级调研员、教授)、田祥宇(校学科办主任、教授)、樊 剑(本院副书记)、袁春生(本院副院长)、本院教学副院长、张一贞(本院副处级调研员、教授)李玉敏(本院教授)、王 鹏(财政部会计管理司制度一处处长)、刘延辉(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高月管(财政部山西专员办处长)、蔚振廷(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总会计师)
办公室主任:郭宗文(本院副教授)
本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培养方案、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导师管理、培训、考核,及相关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人员的管理、考核,及相关管理团队的建设;
(三)依据培养方案制定和实施年度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实习、社会实践、集体学术活动,进行教学质量监控;
(四)组织实施教学大纲编写、教材选用、教学方法研究等课程建设工作;
(五)组织实施专业硕士入学教育、日常教学和考试、开题答辩、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就业指导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国会计、审计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七)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和各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本决定自2012年6月4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