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院领导班子的政治建设、理论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水平、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使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对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院中心组)学习制度予以修订。
一、组织领导
院中心组组长由院党总支书记担任,并组织实施。
二、参加人员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务秘书作为中心组工作人员参加。必要时扩大到处级调研员、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
三、学习时间
院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下午。
四、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经济形势、高等教育理论等方面的内容。
五、学习方式
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讲座、研讨等多种方式为辅。
六、学习要求
1、院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参加学习人员学习期间不处理公务、不会客,特殊情况需向组长请假。
2、院中心组学习要紧密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讲求实效。
3、院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次要有一个中心议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对实际工作的指导运用。
4、每个成员每次学习要记学习笔记,每学期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论文。
本制度从2005年12月1日起执行,原《会计学院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晋财会联字[2001]8号)文件同时作废。
中共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