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直接面向职业需求,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审计、会计、财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有从事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的高级审计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一)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真理和规律,保护知识产权,严谨治学,探求真理,维护科学诚信,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技术权益;严格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认真执行学术研究引文规范,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维护学术声誉;坚持文责自负,对学位论文和其他自主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敢于同不良的学术风气作斗争,维护优良的学术氛围。
2.专业素质。系统掌握审计学科领域相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审计、会计、财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及从事高层次审计工作必备的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
3.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职业信誉和职业作风,遵守职业纪律,勇于承担职业责任,拥有崇高的职业理想。
(二)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基础知识:了解国家政治、法律环境和宏观经济政策,熟悉研究审计问题的基本工具和方法,掌握数学、逻辑学、现代信息技术、公文写作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
2.专业知识:系统掌握审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等专业核心知识。在此基础上,补充宏微观经济、组织行为与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税务、资本与战略、风险与内控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进一步完善专业知识结构。
(三)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获取知识能力:能够以快捷、高效的方式准确获取知识,并将其转化为自身能力,具备较强的知识再获取能力和创新意识。
2.沟通与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接收、传达信息,合理统筹团队工作所需的时间和资源,协调和组织团队相关工作,通过相互支持与配合,共同实现工作目标。
3. 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透过表面现象有效识别问题的本质,把握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和路径,由此形成合理的判断并进行有效的决策。
4. 系统分析能力:能够以系统的思维去分析、理解问题,能够建立和运用模型,提供有价值的分析报告。系统分析能力包括:调查能力(发现和评估数据),分析商业和财务数据,运用成熟的分析模型支持决策等。
5. 决策能力:能够根据既定目标认识现状,预测未来,决定最优行动方案的能力,包括进行财务决策及参与进行高质量的战略决策的能力。
6.职业判断能力:能够捕捉相关信息,并基于自身的知识、经验结合主客观环境,对现实存在的现象作出体现专业能力的判断。
三、培养方向
1.政府审计
2.社会审计
3.内部审计
四、课程设置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总学分至少40学分,其中:必修课20学分,选修课13学分,实践教学7学分。课程设置见附表。
五、实践要求
审计硕士实践教学包括参加本行业的社会实践活动及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生需提交实践计划,并撰写5000-8000字的实践调查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
审计硕士在学期间需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评定成绩,学生取得相应的学分。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六、学位(毕业)论文
学位(毕业)论文的基本类型有:案例分析、调研(调查)报告、专题研究、组织(管理)诊断等。
学位(毕业)论文基本要求,包括规范性要求和质量要求,既要体现科学研究方面的规范性和质量要求,又要体现论文写作方面的规范性和质量要求。
1.规范性要求:学位(毕业)论文的规范性要求严格执行《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模板(2014版)》,字数不少于2万字。
2.质量要求: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论文应当以相关学术理论为支撑,研究方法应用合理;论文要紧密结合会计行业的实际工作,深入实地调研,充分掌握相关材料,深刻剖析问题,对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借鉴价值;论文的推理分析准确、逻辑严谨,理论和实践材料的使用依据充分合理;论文的观点和研究结论应当明确;应当体现研究生已系统掌握审计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具备综合运用会计、审计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审计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附表
审计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专业学位)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课程归属 |
备注 |
必修课 |
公共必修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2 |
第1学期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必修8学分 |
外国语 |
3 |
48 |
第1学期 |
经贸外语学院 |
管理经济学 |
3 |
48 |
第1学期 |
经济学院 |
专业
必修课 |
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
3 |
48 |
第2学期 |
会计学院 |
必修12学分 |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
3 |
48 |
第2学期 |
会计学院 |
社会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 |
3 |
48 |
第2学期 |
会计学院 |
政府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 |
2 |
32 |
第2学期 |
会计学院 |
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 |
1 |
16 |
第2学期 |
会计学院 |
选修课 |
指定选修课 |
管理信息系统 |
2 |
32 |
第1学期 |
信息管理学院 |
必须修满8学分
|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2 |
32 |
第2学期 |
会计学院 |
资产评估 |
2 |
32 |
第2学期 |
会计学院 |
企业税收筹划 |
2 |
32 |
第2学期 |
会计学院 |
财务报表与经营分析 |
2 |
32 |
第2学期 |
会计学院 |
管理咨询理论与实务 |
2 |
32 |
第2学期 |
会计学院 |
工程概预算审计 |
2 |
32 |
第2学期 |
会计学院 |
审计信息化实训 |
2 |
32 |
第2学期 |
会计学院 |
任意选修课 |
管理审计 |
1 |
16 |
第3学期 |
会计学院 |
至少修满5学分
|
商法概论 |
2 |
32 |
第1学期 |
法学院 |
中国税制 |
2 |
32 |
第1学期 |
财政金融学院 |
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 |
2 |
32 |
第3学期 |
会计学院 |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
1 |
16 |
第1学期 |
会计学院 |
调查研究方法 |
1 |
16 |
第3学期 |
统计学院 |
经济责任审计 |
1 |
16 |
第3学期 |
会计学院 |
管理能力与沟通技巧 |
1 |
16 |
第3学期 |
工商管理学院 |
实践环节 |
本行业社会实践活动和案例研究与开发 |
第1、2、3学期 |
7学分 |
总学分 |
|
至少40学分 |
注:
1.为了保证培养质量,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取的研究生须补修《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和《审计学》四门课程。每门课程按照32个学时安排学习任务。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于第一学期完成学习过程,学院统一组织考试,考核不合格给一次重修机会,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不能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环节。学科补修课不计学分。
2.指定选修课的选课人数在50人以上开班。
3.任意选修课的要求:可在任意选修课范围内选修,也可在指定选修课中未选过的课程选修。所选课程选课人数在30人以上开班。